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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建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发布日期:2024-04-01 10:55    点击次数:75

  2月28日,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国两会,民进中央计划提交《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的提案》。

  民进中央在提案中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基础。为此,民进中央在提案中建议:一是强化企业在创新链中的主导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牵头与科研院所共同找准“真”问题,规划技术路线、推进技术产业化、设立联合基金,跨越成果转化“死亡之谷”。强化企业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权,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路线设定、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模式以及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企业在政府科研基金和项目设置中的参与度,让更多企业参与到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在项目的形成、投入、组织、评价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企业的话语权。

  二是营造产业创新良好生态,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竞争力。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创新型企业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合作,加大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力度。推动央国企健全科技与战略管理职能,发挥“链长”作用,融通创新链产业链,构建产业创新生态。鼓励企业探索实施全球供应链战略,围绕供应链上下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全球化的供应商协作体系和网络。

  三是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推动创新资源的全球化配置与流动。推进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转移协作网络建设,建立与东盟、南亚、“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技术转移机制,通过科研项目合作、共建研发机构、产业投资并购、学术交流等方式,在技术引进、技术孵化、技术输出和人才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实践,发挥中国在制定国际贸易规则、技术规范与标准中的作用,提高中国企业在关键领域国际合作组织、合作项目中的话语权与领导地位,推动以我为主的国际合作,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全球对接与双向转移,以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推进跨国技术转移。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创新发展动力。完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与地方基金配套机制,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展,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研发投入给予一定的研发费用减免。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提供税收优惠。加大国有自主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有序开发开放频段、空间等战略性资源,引导新兴产业发展。完善各项政策实施细则,加大对已有政策的宣贯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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